候補[hòu bǔ]清制,沒有補授實缺的官員在吏部候選後,吏部再匯例呈請分發的官員名單,根據職位,資格,班次,每月抽籤一次,分發到某一部或某一省,聽候委用,稱為候補。但也可以出錢免予採取抽籤方式自由指定到某處候補稱為指省或指分。清《睢州志·貢士》:“ 袁賦誠, 袁可立孫,樞之子,楚雄府通判。入覲,值雲南亂,候補於家,卒。”
①等待遞補缺額,預備取得某種資格:候補委員。 ②清代官制,對選定未經補實缺的官員到某處聽任,叫“候補”:勞君遠道來視,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