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的,如果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犯,多次交涉公司都不予理會,你又不想放棄,發律師函就是最好的方法之一了,只有這樣公司的法務部門才會出面交涉,事情才會得到進一步解決,否則公司店大欺客根本就不予理會你,除了這一條路最快捷,別無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