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户口在親屬之和非親屬間都可以投靠,户籍政策上並未禁止不是親屬的人投靠户口,只要當地政策允許,對方同意接收就是可以的。户口親屬投靠的一般程序,各地略有區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户主持遷移證件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孫女投靠爺爺、奶奶户籍完全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是三代之內的親屬關係。所以孫女投靠爺爺奶奶的户籍是可以的。一般情況下,如果父母親和爺爺奶奶在同一城市或農村,最好孩子的户口應落在父母的户籍上,這樣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如果父母與爺爺奶奶不在一個城市或農村那孫女只得投靠祖父母了。
根據現在國家户籍的規定,子女入户時必須是隨父或者是隨母親,如果爺爺奶奶户籍上有父親或者母親可以,如果沒有則無法投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