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
這五項原則是在建立各國間正常關係及進行交流合作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得到中國、印度和緬甸政府共同倡導。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中國奉行獨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礎和完整體現,被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接受,成為規範國際關係的重要準則。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已逐步為世界大多數國家所接受,不僅在各國大量的雙邊條約中得到體現,而且被許多國際多邊條約和國際文獻所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