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2、城市低保户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到600元。
3、農村低保户和農村五保户每户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到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