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法是指在同一時期內,設立一個與受險貨幣幣種相同、數量相同、方向相反的交易,以避免外匯風險的方法。但是很難做到幣種相同或相關、金額相等。因此對於中小進出口企業很難適用。
在一般情況下,一個國際性公司取得每筆交易的應收應付外匯貨幣“完全平衡”是難以實現的。但是,在金額較大時,公司與其領導下的採購部門、銷售部門與財務部門密切合作,對於一次性的外匯風險貿易仍可採用平衡法來抵消其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