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行政區劃是指所在的省、市、自治區的市縣鄉、鎮、街道所在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行政區域劃分如下:一級省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二級地級行政區,包括地級市、地區、自治州、盟。三級縣級行政區,包括市轄區、縣級市、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特區、林區。四級鄉級行政區,包括街道、鎮、鄉、民族鄉、蘇木、民族蘇木、縣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