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負責全校教職工工資、津貼、福利和保險等薪酬待遇的管理與服務部門。
主要職能有:
1、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正確執行國家和學校工資、津貼、福利和保險等薪酬待遇政策
2、根據學校的發展戰略,參與制定全校教職工薪酬福利規劃
3、配合校內人事制度改革,參與校內分配製度改革的調研、起草分配方案並組織論證、試點、總結和實施
4、負責制定工資、津貼、福利和保險政策的日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文件
5、進行教職工薪酬待遇方面的工作研究,提出改革建議
6、全校在職人員工資、崗位津貼等日常管理與服務工作
7、全校教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工傷、工齡等薪酬福利待遇的日常管理與服務工作
8、合同制工人勞動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9、學校教職工薪酬數據維護、統計分析、信息服務、政策諮詢等服務工作
10、退職職工及五、六十年代下放職工生活費發放。
勞資處一般是事業單位才有的部門,主要負責:
1、 單位用人、用工、勞動關係的制度確定
2、對內部職工的管理:
3、職工勞動合同的簽定:
4、社會統籌
隨着市場經濟的步步深入,職工工作意識不斷加厚,此致、跳槽現象不斷增加,失業工作的增大,認識確保失業金的繳納及時,為失業工人創造在就業機會,協助領導利用各種渠道籌備資金,及時繳納養老金、醫療金辦理職工退休手續,解除職工後顧之憂,提高領導在外的影響力
5、考勤及工資分配工作
6、職工培訓
7、職工病、休、停工、工傷、因病住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