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發佈水旱、冰凍、颱風、森林火災、地震和地質災害等災害預警和災情信息。
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推動自然災害防治重點工程建設。
協調指導有關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實施防禦水、旱、風災害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等工作,組織協調水旱、冰凍、颱風災害防禦工作。
指導協調森林防火措施落實,組織管理森林消防隊伍,協助查處森林火災案件。
承擔救災捐贈工作,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羣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羣眾生活救助。
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的統計、核查、損失評估等災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
組織避難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室內、外避難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承擔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市減災委員會日常工作。
組織開展地震監測預測和震害防禦工作,負責地震監測台網建設,組織指導地震羣測羣防工作。
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力量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