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社會人員到學校鬧事,他的罪名有以下幾點:對於實施校鬧的違法人員因為涉嫌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
此外,對於故意擴大事態,教唆他人實施對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的違法行為,或者以受他人委託知名敲詐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