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供銷社屬於國營事業單位。改革開放前個人不能經商,只能國營或集體才可經營。農村大隊都沒有供銷社只有公社供錯社(國營)的代銷點。
改革開放後,供銷社慢慢演變了,由事業單位演變成企業再承包經營,到今天基本上都變成了私企或個體工商户。
現在的供銷不同於以前的供銷社了。其工作職責是: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三農工作方針政策,指導全國供銷合作事業發展負責研究制定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服務全系統改革發展推進供銷合作社法治建設,研究提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行業發展的政策法規建議,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這個供銷社仍是國家事業性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