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執行標準為《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通過國家CCC認證,且列入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目錄的電動自行車,核發新式電動自行車號牌。不符合的,屬超標車,不予辦理登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電動自行車,不予辦理登記:
1、車輛所有人提交的發票無效的
2、車輛發票記載的車輛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3、車輛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車輛不符的
4、車輛屬非法改裝、拼裝或者電動機號、車架號有鑿改痕跡的
5、改變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結構、構造或者主要技術參數,或者加裝其他妨礙道路交通安全裝置的
6、車輛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生產、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或者車輛不在自治區公佈的准予註冊登記目錄範圍之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