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必須要滿足:
■ 有腳踏騎行功能
■ 車速不能超過25km/h
■ 重量不能超過55kg
■ 電壓不能超過48v,電機功率不能超過400W。
同時,對於車體寬度、前後輪中心距等都做了具體規定。
如果您覺得複雜,可以簡單以市場上知名品牌的具有腳踏功能的普通電動自行車為參考標準,認準國家CCC強制認證標識。
電動車自行車上綠牌的標準:
1、具有腳踏騎行能力、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能、電驅雲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 h 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 h ,電動機不能提供動力輸出、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需要上牌的電動車:電動自行車,這是道路常見的兩輪電動車,它形似自行車,但具備蓄電池為動力的裝置,這類車時速在25公里/小時以內,整車重是不大於55公斤,電機功率不大於400 W ,按照規定,它需要上綠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