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繼續醫學教育學分不低於25分,其中一類學分5-10學分,二類學分15-20學分 一類與二類學分不可互相替代。 對於最低標準25學分中,一類與二類學分所佔比例因不同地區的要求不同而不同,而晉升骨科副高,大部分地區要求是一類學分10分,二類學分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