詆譭、侮辱、誹謗國家運動員,首先會侵害運動員的名譽權,運動員可以請求公安機關對拘留、罰款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侮辱誹謗罪的刑事責任。同時,如果通過網絡侮辱誹謗運動員,引起網絡混亂、破壞網絡秩序,還有可能被認定為尋釁滋事,或者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會被拘留罰款或者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