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繳費系統界面顯示賬户餘額不足支付,繳費人需要補足賬户餘額後重新繳款。
(二)若繳費系統界面顯示銀行賬號與户名不符,繳費人需要與主管税務機關、開户銀行核對三方協議信息內容。
(三)若繳費系統界面顯示共享參數表中無此預算科目或輔助標誌錯誤,繳費人需要與主管税務機關確認核定信息是否有誤。
(四)若繳費系統界面顯示賬號不存在、未簽約、狀態錯、不允許扣款、銀行系統內部錯誤,繳費人需要與開户銀行核對賬户信息。
(五)若繳費系統界面顯示核心徵管連接税庫銀超時、與國庫通訊超時保障、通信異常、税庫銀系統無法訪問、MQ發送信息失敗、系統當前非工作狀態、非該種業務受理時間、税庫銀本地服務失敗、作廢、原交易狀態不明等提示,繳費人可先行退出操作界面,重新發起繳費要求。
若系統界面顯示其他提示內容,可按照操作界面提示操作若仍然無法處理,可諮詢當地主管税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