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社會組織,是指同時符合相應條件的慈善組織,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
2、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3、有固定的辦公活動場所
4、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5、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地方性的社會團體應有3萬元以上的活動資金
6、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2)有規範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3)有固定的住所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