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稱是“物業管理科”,是住建部門內設機構。
職能職責包括:參與擬訂物業服務業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物業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參與擬訂物業服務業標準規範並指導實施。負責擬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房屋裝飾裝修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物業承接查驗活動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制定老舊小區整治改造和物業服務管理規劃以及年度計劃,指導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工作。指導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