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醫保和市醫保報銷比例
一般是省醫保報銷比例高於市醫保,各市規定不同。
吉林省醫保報銷比例:
1、不同身份報銷比例如下: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0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2、年滿70週歲及以上: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0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3、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