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採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同時通知公安、勞動保障、工會、人民檢察院等相關部門。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事故單位發生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應立即上報事故情況。
發生事故的部門向中控報告發生事故的地點。
② 中控室接到報告後通知安全組並協助安全組保護現場。
③ 安全組到達現場後勘察現場決定是否報案。
④ 中控接到安全組的通知後,如需要報案向保險公司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