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根據規定,如果快遞員想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櫃,那麼首先要徵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則必須送貨上門。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對快件投遞也有明確規定,該法規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