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瞭解所試用的產品可能存在缺陷,對出現缺陷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和應變預案,不把試用設備用於關鍵業務或出售給最終用户,最大限度減低由於可能的缺陷帶來的業務損害。申請人瞭解所試用的產品會不斷改進,因此最終商用產品可能會不包含試用時用到的功能和特性。
申請人瞭解試用結束後公司有權收回產品,申請人已做好業務切換預案,確保收回試用產品不影響業務連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