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車可以帶不超過20公斤的行李。
1、兒童(含免費兒童)10公斤,外交官35公斤,其他乘客20公斤。每件物品的長、寬、高外形尺寸之和不超過160釐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釐米,但乘坐動車組時不超過130釐米重量不超過20公斤。
2、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為50公斤。體積限制為適合裝入行李車的尺寸。國家限制運輸的物品,辦理託運時應當提供有關主管部門的運輸證明。乘客可在公交車上攜帶長度為60釐米、寬度為35釐米、高度小於35釐米的物品(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130釐米),桿狀物品的長度不得超過180釐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