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開發商將商鋪所有權和使用權(經營權)有效分離,開發商擁有商鋪的所有權,而將商鋪使用權(經營權)以5年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的固定年限,一次性買給投資者或經營者,投資者擁有該固定年限內的商鋪使用權收益,經營者擁有該固定年限內的鋪位使用權和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