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6年7月1日起調整市區個體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繳納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個體勞動者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個體勞動者按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100%、120%、200%、300%五個檔次選擇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五個檔次的繳費標準分別為:
第一檔 576元/月(月繳費基數為市平工資的80%)
第二檔 720元/月(月繳費基數為市平工資的100%)
第三檔 864元/月(月繳費基數為市平工資的120%)
第四檔 1440元/月(月繳費基數為市平工資的200%)
第五檔 2160元/月(月繳費基數為市平工資的300%)
二、調整個體勞動者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個體勞動者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標準調整為245.67元(其中:住院醫療保險費168.09元、門診統籌51.72元、個人賬户25.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