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電線的架設,是國家電網建設的需要,原則上不應也不能阻攔,至於在建設鐵塔的過程中,對村民承包的土地造成了實際佔用,對承包地上的附着物造成了損害,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給予一定的合法補償,再説承包地就土地性質而言,所有權屬於集體,不屬於村民私人財產,承建方可以直接找當地村委會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