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一般是偵查階段公安機關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變更強制措施手續,也有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或法院審判階段採取取保候審措施的。
取保的筆錄一般都是分三部分,前部是詢問人記錄人案由和被詢問人的身份信息,主要是被詢問人的信息和涉嫌罪名,詢問起止時間,詢問地點等等。
中部是具體詢問內容,包括詢問被談話人的信息和涉嫌罪名,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的簡單詢問,最後是取保候審後的規矩,比如隨傳隨到等等,以及是否需要交保證金或提供擔保人等等。尾部是被詢問人簽名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