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短1年最長3年換一次。
軍代表就是部隊在地方上的全權代表人員。主要負責代表軍方,在駐地的軍工廠內監控、協調產品質量、生產工藝、保密工作、產品交期等工作。
軍代表一般由裝備部、後勤部的下屬部門派出專業代表,駐在各軍工生產地區,在省區內設立軍代局,在市(縣)區內設立軍代處。
駐廠軍代表幾年一換
一般在2-3年更換一次
駐廠軍事代表,是軍隊派出的常駐軍工產品承製方,代表軍隊承辦訂貨、驗收事宜的軍事人員。目的是確保軍隊按時獲得滿足合同要求的武器裝備及其零備件。通常,以工廠(研究所)或者地區為單位組成駐廠、駐所或駐地區軍事代表室,並編設總軍事代表和副總軍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