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檢察機關行使法律監督職權,向審判機關提出抗訴的書面文件。
其主要內容包括提出抗訴的機關、抗訴理由、根據及要求等。
“抗訴狀”廣泛用於民事、刑事以及行政案件訴訟接,不服尚未生效或者已經生效的判決或裁定時就提出對結果異議,提交抗訴。
什麼是抗訴狀
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審理要求的訴訟活動。在我國,抗訴是法律授予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行使的一項法律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