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駕後駕照清分都是按初次領證日期算的:
1、駕駛證有效期為6年,到達後6年,如6個計分週期無記12分的,可以更換為10年有效期的駕駛證,如10年無記12分的,可以更換為長期有效的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天申請更換新證
2、駕駛證計分週期為一年,從領到駕駛證第一天的0:00開始計算,到第二年的初領前一天24:00為計分週期
3、駕駛證有效期和計分週期是從初領日開始算的,中途無論是增駕還是提前換證都不會改變此日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