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染指”有參與某事或者獲得不屬於自己的利益,在這裏是指“在匆匆渡過的歲月裏過着浮華的人生,有虛度年華之意。
出自:《左傳》:鄭靈公請大臣們吃甲魚,故意不給子公吃,子公很生氣,就伸出手指蘸了點湯,嚐嚐味道走了。春秋時,鄭靈公故意不讓大夫子公(公子宋)食黿魚美食。子公大怒,伸指於鼎中沾點湯,嚐了一下黿魚的味道即走。典出《左傳.宣公四年》。後用以比喻沾取非分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