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警察在接到羣眾舉報有犯罪行為的可以搜察。但不違規。警察的職責是保護社會平安,人民財產安全。對一切破壞社會安定,危害國家法律的犯罪分子將給予嚴厲打擊。當發現犯罪分子有違法行為,在掌握了證據就可以實行搜查令。對一切違法亂紀的人將嚴厲打擊。
答,警察一般情況下需要搜查令。
   公安機關是偵查機關,承擔着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
  例如,在辦理刑事案件中,只要刑事立案了,即可釆取相應的法律措施,如對犯罪嫌疑人的住處和人身進行搜查,對犯罪嫌疑人釆取刑事拘留措施,但都得報批辦理搜查證和拘留證,否則違法。
警察搜查需要的條件:
1、如果不存在緊急情形,搜查人員必須出示搜查證。搜查人員的行為是不正當的,你可以拒絕被搜查,如果強行被無證搜查了,你也可以向上級機關或檢察院投訴,要求賠償損失。
2、情況緊急不需要搜查令的情況,前提是“在執行逮捕或拘留時”,因此對象需要符合逮捕或拘留的條件。逮捕是有證據證明你有犯罪事實,而且嚴重到需要逮捕的情況刑事拘留的對象是觸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