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低於絕對控制權,也就是股權不超過50%,從公司法上判斷,超過百分之五十的股權佔比就算是絕對控制權。股權低於絕對控制權,也就意味着對於公司的實際掌控能力是不夠完全的,最多是相對的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如果其他有股東佔有超過50%的股權,那麼低於絕對控制權就沒有公司的控制權。
從《公司法》律關係和職責上看,擁有絕對的控制權,就能夠充分享有對公司的完全掌控,可以主導公司的人事和經營,事實上對公司進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