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規定,除遺囑繼承或遺贈情形外,法定繼承按照下列順序進行: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特別提醒:
1、繼承的事由發生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再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若存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則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再繼承。
2、上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3、上述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4、上述兄弟姐妹也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