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險公司合規管理要求,合規風險報告的責任主體為合規部門及其
合規部門及其員工
根據保險公司合規管理要求,合規風險報告的責任主體為合規部門及其員工。
合規風險(Compliance Risk),根據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發布的《合規與銀行內部合規部門》,“合規風險”指的是:銀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規、監管要求、規則、自律性組織制定的有關準則、以及適用於銀行自身業務活動的行為準則,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監管處罰、重大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從內涵上看,合規風險主要是強調銀行因為各種自身原因主導性地違反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等而遭受的經濟或聲譽的損失。這種風險性質更嚴重、造成的損失也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