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銷售退回的發票該如何處理
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納税人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税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税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