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指不宜看到行動所察覺的行跡。
不見,指不曾相見不易看到。語出《易·艮》:“行其庭,不見其人。”
1、蹤跡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zōng jì,指行動所留下可察覺的形跡。
2、釋義編輯(1)腳印足跡。(2)行蹤。(3)事物所遺留的痕跡。(4)前人的遺蹟。多指操行、學術、書畫而言。
3、出處:《史記·淮南衡山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