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如下:
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615元/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415元/月。
二、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全市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800元/月,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54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