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不交物業費是不對的,物業公司可以書面催討,如果催討未果,也可以發律師函,通過法院訴訟解決,討要物業費和滯納金。
因為,無論是前期物業管理還是後期物業管理,開發商就是未售房產的業主,都是要從交房的當月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的。如果不交就是違法的。
開發商一般情況下是不負責替業主交物業費的,除非是業主在買房之前,開發商做出承諾給業主免幾年的物業費,但這種情況下一定要寫在合同當中,才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開發商只是給業主作出口頭承諾,但實際上並沒有交物業費,業主可以憑着合同起訴開發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