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類用地指的是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需要,對某種具體用地所規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A、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工業用地M、物流倉儲用地W、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公用設施用地U、綠地與廣場用地G。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在2012年1月1日頒佈實施的土地利用分類中,屬於一級地類,包括行政辦公用地、文化設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體育用地、醫療衞生用地、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文物古蹟用地、外事用地、宗教設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