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萬對於一般家庭來講是高水平了。
68萬聽着好聽,又順又發。但對於打工或工薪階層來講雖不算是天文數字,但也是十個龐大。是一般家庭承受不起的。
結婚是為了今後過好日子,如果男方舉債累累,試想女兒嫁過去會有好日子過嗎。所以不論是出於什麼目的,彩禮的多少都應該按男女雙方的經濟條件,適可而止。不能攀比。更不能以女兒為籌碼向男方索要。
這還是要看由什麼人出了!
如果男方是大名星、大富豪、大企業家等什麼的,六十八萬在他們眼裏就是個很小的數字,甚至可以忽略不計。
倘若男方只是個普通大眾家庭的孩子,結婚要他拿出六十八萬的彩禮錢,那就相當於一個天文數字了!
愛一個人,最好不要同時愛他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