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不可以當大產權用。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並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只有辦理了房產證,在產權證上明確你為權利人後,你才是房屋的真正產權人,購房合同只是在產權證下來之前的一個能證明你權利的一個證據而已,但並不等同產權證的證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