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殼的公司應當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發行條件。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公司在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