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營運計劃是一種管理型計劃,係指根據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基本要求,對各分行的資產負債總量與結構進行主動的量化控制,反映計劃期內資產負債總量平衡狀況及結構調整目標,以指導分行的資金營運活動。
資金營運計劃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一)全面性
即以反映全轄全部資金的來龍去脈為目的設置編報項目,把計劃管理的範圍擴大到所有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計劃的方式約束分行的資金營運行為,防止亂擠亂佔信貸資金和超負荷經營行為發生。
(二)重點性
即對資產負債中的主要項目和比例進行重點控制,並實行指令性計劃管理。
(三)流動性
即按照資金的不同性質和資產的不同流動程度進行項目排列和分類,以體現不同性質及不同流動程度的資金在資金營運中的不同作用。
(四)聯動性
即強調資產與負債、資產與資產、負債與負債之間的聯動關係,指導分行適時調整資產負債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