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無規定不可違,法無禁止即自由
“法無規定不可為”這個觀點是説凡是法律沒有規定的,作為行政機關不能作出行政處罰。
“法無禁止即自由”這個觀點是説凡是法律沒有禁止的,作為老百姓做了都不是違法的,這個自由是説老百姓的自由,而不是政府行為的自由從另一個角度講政府執行法律就應當有所為,有所不為。原話應為: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即禁止,這是兩個意思完全相反的法律諺語。對私權利來説,“法無禁止即可為”對公權力來説,“法無授權即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