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沒有三審。
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對於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後,在法定期限內,被告沒有上訴、檢察機關也沒抗訴的,判決發生效力如果被告上訴或檢察機關抗訴的,一審判決不發生法律效力,由一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進行二審,二審判決做出後,直接發生法律效力。
針對已經生效的刑事判決,如確有錯誤的,則會引發再審而對於死刑判決,則存在複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