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性質是指一個城市區別於其他城市的根本屬性,即城市個性。城市性質的確定是以城市的主要職能來區分的。隨着生產力水平的日益提高,社會勞動分工越來越細,城市的職能也由簡單到複雜。
現代城市一般都具有多種職能,它既是某級政府機構所在地,要發揮行政管理上的作用又有工業、商業、交通、科技、文教等眾多部門,分別在經濟、科學、文化領域起着不同的作用。
但其作用是有大有小之分,職能有主有次之別,只有主要職能才能對城市性質發展具有決定影響,並反映城市的基本特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