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提前十天通知的。
刑事案件法院開庭會提前十天之內進行通知,刑事案件法院的審理分為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普通的程序審限期是一個月,不超過一個半月簡易的程序審限期是20天。法院會在開庭前十日送達開庭傳票,通知開庭時間和地點。
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佈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一般提前7天通知。法院開庭時間需要提前通知當事人,並向當事人發送開庭傳票或者通知書。如果是刑事案件,法院需要提前3天通知當事人和辯護人、公訴人。
如果是民事案件,一般需要提前1星期左右通知當事人以及訴訟代理人,並向其發送開庭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