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fàng]
漢語漢字
放,漢語一級字,讀作fàng,最早見於甲骨文。放的本義是將罪犯驅逐到環境惡劣的遠疆。後引申為強行遣送、遣行捨棄,廢置不用。由捨棄,廢置不用引申為擱置,措置。由擱置,措置引申為解除控制,任其自由將其置於某種狀態發送,給予,投入。由發送,給予,投入引申為發射,發出讓錄製的信息被輸出、展現。
中文名
放
拼音
fàng
部首
攵
五筆
yty
倉頡
ys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