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事故應包括以下六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採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